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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中医院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施预案

发布时间:2020-07-17   查看次数:78474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安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的部署要求,切实扫除黑恶势力,保人民安居乐业,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预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落实总体国家 安全观,按照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要求,针对当前涉黑涉问题新动向,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会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既有力打击震摄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又有效铲除黑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打击重点和整治重点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3、暴力传销、非法限 制人身自由、强行拉人入伙、劫掠敲诈钱财的黑恶势力。

  4、有关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涉嫌参与或直接参与黑恶势力有关活动的。

  5、干预、操控、把持、破坏系统基建项目、设备药品等招标采购工作的黑恶势力。

  6、在医疗纠纷调处过程中,专门受雇他人插手医疗纠纷,组织、煽动、参与闹 事或暴力威胁甚至伤医伤护的黑恶势力;采取“摆队形”“占场子”、威胁恐吓、跟踪滋扰等手段破坏社会秩序的“职业医闹”等黑恶势力。

  7、寄生在医疗机构等场所强买强卖敲诈勒索的黑恶势力。

  8、在医疗卫生单位周边违规摆摊设点影响诊疗秩序,以及违规违法开展业务的黑救护、黑出租,以暴力手段抗拒劝离的。

  9、以非法手段威胁干预医疗卫生单位正常决策和业务开展的黑恶势力。

  10、其他影响系统安全稳定的涉黑涉恶问题线索。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1、医院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领导、组织及协调工作。

  组长:张进夫

  副组长:尉建华、齐德军、王晓琼、仇丽伟、张克清、丁平

  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

  2、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保卫科,在医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领导下制定工作实施方案,负责医院医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二)强化线索摸排管理

  1、拓宽线索来源渠道。要对医院涉黑涉恶总体情况、表现形式及其成因等进行全面排查,广泛收集黑恶势力犯罪线索,梳理分析并提供案件线索,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2、规范线索管理。要建立步黑涉恶线索管理台账,指定专人负责,严守保密纪律,按规定程序处置问题线索,确保件件有著落。对隐瞒不报,不移送或私自损毁的,严肃追究责任。

  3、建立健全问题线索快速移送反馈机制。各科室发现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问题线索,要规范移送反馈程序,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办理。对涉及“保护伞”或工作人员失职渎职的,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办理。

  (三)依法严惩涉黑涉恶违法犯罪

  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除恶务尽,始终保持对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确保将黑恶势力消灭在萌芽状态。对不构成犯罪的恶势力违法活动,要善于运用治安、行政、经济、法律等手段进行打击处理,严防其坐大成势。

  (四)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

  加大监督力度。严禁出现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重视、工作不力,严重失职渎职的领导干部、医务人员,将依法依纪处理。

  (五)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在单位门口悬挂扫黑除恶宣传标语,张贴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联合发布的通告,敦促涉黑涉恶法犯罪人员投案自首,形成震慑。加强正面宣传,动员单位干部职工积极投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同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形成全社会扫黑除恶的浓厚氛围。

  安阳市中医院

  2020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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