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安阳市中医院党建及形象宣传片采购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采购人为安阳市中医院。采购项目以竞争性谈判方式择优选定供应商。
二、项目名称及基本要求
2.1 项目名称:安阳市中医院党建及形象宣传片采购项目。
2.2 项目编号:AYSZYY-2021-0325
2.3采购预算:80000元。
2.4 采购内容:党建及形象宣传片(2部)。
2.5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6质量要求:合格。
2.7交验期:30日历天。
三、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竞标的供应商必须满足投标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3.1、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相应业务或经营范围登记证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银行出具的近1年内资信证明(法人为基本开户行)或上一年度(2019年度或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担保机构的投标担保函;■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设备(设施)的购置发票或单据(任一),■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或职业(执业)资格证或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书(任一)、或专业人员用工合同(任一)等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描述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2、供应商须具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信息
4.1报名时间: 2021年03月25日至2021年03月30日。(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00)。
4.2 报名地点:安阳市红旗路150号安阳市中医院。
4.3 报名电话:0372-5117198。
4.4 供应商报名时须携带以下以供审核的资料: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注:以上资料要求出示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法人授权委托书注明项目名称、采购编号、被授权人姓名、职务、手机号码、电子信箱)。
开标后,将由招标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的响应性文件将被拒绝。供应商应自负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投标文件要求胶装.密封.一正本.两副本。
五、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公告同时在《安阳市中医院官网》和安阳市中医院公告栏上发布,采购人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开标时间与地点
6.1 开标时间为2021年04月02日09点00分
6.2 开标地点为安阳市红旗路150号安阳市中医院1号楼4楼。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安阳市中医院
联系人:李小思
电话:0372-5117198
联系地址:安阳市红旗路150号安阳市中医院院内
其他说明:
1、本次采购项目按照最低评标价法确定成交供应商,即在符合采购需求、提供的产品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谈判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且最终报价(二次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2、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应为达到正常使用条件下的目的地交验价,包括产品价款、相关税款、售后及技术服务费等与采购项目相关的、必须的款项及费用(包括未列明而完成交验所必须的所有产品、材料、工具、费用)。
3、本次竞争性谈判共二次报价(含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一览表报价共二次价格谈判,谈判中的二次报价不应超过前次报价。投标单位拒绝接受上述意见的,谈判小组将视为变相在提交投标文件(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文件(响应文件),并评定其为无效投标。
4、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97%,剩余3%一年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
5、供应商具有医疗卫生系统制作经验者优先考虑。可提供1-2部拍摄成片作为依据。
6、供应商对本次视频制作创意进行现场导演阐述(内容涵盖视频制作的思路、形式)。可播放视频或PPT。
开标时需提供的原件
1、 营业执照原件。
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原件。
3、 授权委托书原件。
4、 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5、
谈判响应文件格式
正本/副本
(项目名称)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月日
目 录
附件4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