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安阳市中医院制剂室流量在线监控系统采购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采购人为安阳市中医院。采购项目以竞争性谈判方式择优选定供应商。
二、项目名称及基本要求
2.1 项目名称:安阳市中医院制剂室流量在线监控系统采购项目。
2.2 项目编号:AYSZYY-20220820-01
2.3采购预算:30000元。
2.4 采购内容和技术要求:
安装、使用自动监控设备并与环保部门联网,包括(1.服务器2.数据采集仪3.网络专线4.流量计5.物料6.电源线),并通过环保局验收。自行勘察现场。
2.5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提出的技术标准及要求。
2.7交验期: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
三、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竞标的供应商必须满足投标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3.1供应商应符合下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法定基本资格条件及项目(标段)资格要求,并提供相关资格证明材料(文件):
(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证明确标明有丛事污水处理或环保工程相关业务经营范围。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银行出具的近1年内资信证明(法人为基本开户行)、或上一年度(2020年度或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担保机构的投标担保函;■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设备(或设施)购置发票或单据(任一);■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或职业(执业)资格证或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书(任一)或专业人员用工合同(任一)等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描述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2投标人必须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授权代理商须提供厂家针对本项目所投产品的专项授权书);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提供承诺书);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信息
4.1报名时间:2022年08月29日至2022年08月31日。(上午8:30—11:30,下午15:30—17:30)。
4.2 报名地点:安阳市红旗路150号安阳市中医院1号楼4楼招标办。
4.3 报名电话:0372-5117198。
4.4 供应商报名时须携带以下以供审核的资料: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
注:以上资料要求出示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法人授权委托书注明项目名称、采购编号、被授权人姓名、职务、手机号码、电子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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