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中医院1号楼建筑外立面脱落安全隐患排查及鉴定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招标条件
安阳市中医院1号楼建筑外立面脱落安全隐患排查及鉴定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采购人为安阳市中医院,采购项目以竞争性谈判方式择优选定供应商。
二、项目名称及基本要求
1.项目名称:安阳市中医院1号楼建筑外立面脱落安全隐患排查及鉴定项目
2.项目编号:AYSZYY-20250414-01
3.最高预算限价:90000元,超过预算的响应将被拒绝
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6.服务内容:
6.1 排查外墙是否开裂空鼓。
6.2 排查外墙保温板空鼓、是否存在脱落坠落风险,并标明部位及面积。
6.3 排查外墙幕墙玻璃、窗户玻璃、阳台窗户玻璃、照明亮化外挂灯具设施,是否存在脱落风险,并统计玻璃损坏部位及数量。并将墙外安装的亮化灯带全部拆除。
6.4 排查1号楼1-20层,具体面积详见图纸为准。(附电子版立面图)
6.5 排查完成后,出具房屋建筑安全鉴定报告及整改方案4份和图纸,加盖单位公章及负责人签字(签章)。
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质量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且能够通过相关部门审批
8.交验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
9.付款方式:排查完成,出具房屋建筑安全鉴定报告及整改方案(含图纸)后,支付合同总价款的90%,一年后支付总价款的10%。
三、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竞标的供应商必须满足投标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3.1供应商应符合下述《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法定基本资格条件及项目(标段)资格要求,并提供相关资格证明材料(文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提供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银行出具的近1年内资信证明(法人为基本开户行)、近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担保机构的投标担保函;■提供近3个月(2025年1-3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提供近3个月(2025年1-3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设备(设施)的购置发票或单据(任一设备);■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或职业(执业)资格证或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书(任一人员)、或专业人员用工合同(任一人员)等的证明材料。
3.2具备房屋安全鉴定相关资质,或投标企业为河南省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省级工作专班,《关于组织动员专业技术力量积极参与全省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择优遴选推荐技术服务单位名单内的企业。
3.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4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 信用服务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未被列入。响应文件中附本采购公告发布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的查询截图,供应商有上述任一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拒绝、为无效投标。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函格式自拟),承诺函不实的,按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6投标人必须实质响应谈判文件提出的所有技术等要求。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 :(1)所有证照均应在有效期内,投标企业证照如需年检(“年报”公示)的、应提供经年检(“年报”公示)有效的证照及年检(“年报”公示)截图;文中“近”、“前”指距《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资格证明材料(文件)的复印件应附于《响应文件》中并经供应商加盖公章。供应商对资格证明文件真实性有效合规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3)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开标后,将由招标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 进行资格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供应商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25年04月15日至2025年04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4.2 地点:安阳市红旗路150号安阳市中医院1号楼行政4楼招标办公室。
4.3 方式:现场获取,获取文件时需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携带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或法定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注:以上资料仅用于报名使用,不作为资格认定,所提供资料要求出示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法人授权委托书注明项目名称、采购编号、法人姓名及身份证号、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号、职务、联系方式、授权期限,电子信箱,法人及授权委托人签字)。
开标后,将由招标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的响应性文件将被拒绝。供应商应自负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投标文件要求胶装.密封.一正本.两副本,电子版U盘(格式为PDF)。
五、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公告同时在《安阳市中医院官网》和安阳市中医院公告栏上发布,采购人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开标时间与地点
6.1 开标时间:2025年4月21日15点00分
6.2 开标地点为安阳市红旗路150号安阳市中医院1号楼行政4楼招标会议室。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安阳市中医院
联系人:孙老师
电 话:0372-5117198
联系地址:安阳市红旗路150号安阳市中医院1号楼行政4楼招标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