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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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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中医院购置听力计1台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时间:2026-06-16   查看次数:61次

安阳市中医院购置听力计1台项目已经医院批准,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采购人为安阳市中医院,采购项目以竞争性谈判方式择优选定供应商。现将本次采购相关信息公布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安阳市中医院购置听力计1台项目

2.项目编号:AYSZYY-20260616-02

3.预算金额最高限价9万元

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技术要求:见采购参数配置

6.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本次投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关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

3.具备履行合同必须的资金、人员、专业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投标人必须实质响应谈判文件提出的所有技术等要求;

5.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

6.供应商为生产厂家时应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所投产品相关备案凭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等相关资质;供应商为代理经销商时应提供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所投产品相关备案凭证、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授权证明文件、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所投产品相关备案凭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复印件。

注:(1)所有证照均应在有效期内,投标企业证照如需年检(“年报公示)的、应提供经年检(“年报公示)有效的证照及年检(“年报公示)截图;文中指距《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资格证明材料(文件)的复印件应附于《响应文件》中并经供应商加盖公章。供应商对资格证明文件真实性有效合规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3)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开标后,将由招标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进行资格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供应商自负相关费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0616日至202606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3017:30(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2.地点:安阳市红旗路150号安阳市中医院1号楼行政4楼招标办公室。

3.方式:现场获取。

3.1 单位负责人(证照列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经办时需提供:报名表、有效营业执照(或相应证照)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2 非单位负责人经办时需提供:报名表、有效营业执照(或相应证照)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注:以上资料仅用于报名使用,不作为资格认定供应商须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所提供复印件须清晰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现场将核验所有相关材料的原件,采购人留存复印件。

开标后,将由招标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的响应性文件将被拒绝。供应商自负相关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响应文件要求胶装.密封.在书脊处标注项目名称和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骑缝章,投标文件应编制目录,并逐页标注连续页码。一正本两副本,正、副本须密封在同一封套内,并在封套的骑缝处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电子版U(与正本一致内容的PDF格式扫描件)单独密封。

五、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公告在《安阳市中医院官网》发布,采购人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开标时间与地点

1.开标时间:20260623  16:30

2.开标地点:为安阳市红旗路150号安阳市中医院1号楼行政4楼招标会议室。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安阳市中医院

联系人:张老师  孙老师

 话:0372-5117198

 址:安阳市红旗路150号安阳市中医院1号楼行政4楼招标办公室


附件1:报名表(模板)


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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