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职工:乡镇社区500元、县二级和一级700元、市二级和一级1000元、市三 级1500元、转本市外2500元。
居民:乡镇社区200元、县二级和一级500元、市二级和一级700元、市三 级1000元、转本市外2000元。
医保年度内在同级别医疗机构第二次及其以后住院的,可将起付线降为相应级别医疗机构起付线的50%;
18周岁以下(含18周岁)少年儿童住院的,补偿起付线在规定的同级定点医疗机构补偿起付线基础上降低50%;中医医院住院的起付线降低100元。
对符合条件享受两项及以上起付标准优惠政策的,只享受高 级别的一项优惠政策。